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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什邡3人自杀,警惕不规范报道引发“模仿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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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4月24日凌晨,四川省什邡市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称3人在当地一林场内自杀。事件引发了媒体关注。茶茶观察到,一些媒体在报道此次自杀事件时,对自杀的方式,甚至是自杀现场都进行了描写、展示,个别资讯平台还将其放在版面的突出位置。



在天门山跳崖事件、胡某鑫自杀、刘某州自杀报道中,个别媒体的报道都引发过争议。


新闻是公共产品,在告知公众信息的同时,还要预测信息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自杀报道过度描写、传播,有可能会诱发更多自杀。全球范围有 100 多份研究证实,不规范的自杀报道会引发“模仿自杀”,比如美国社会学家戴维·菲利普斯 (David·Phillips)就采取准实验方法证实了媒体自杀报道与公众自杀行为之间具有极强联系,并将“模仿自杀”的行为称为“维特效应”。


在自杀报道中,媒体如何避免引发“维特效应”?媒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茶茶摘录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预防自杀:供媒体工作者参考》中的“六要”“六不要”及部分内容,供媒体参考。





负责任地报道自杀:快速参考指南


六要:•要提供寻求帮助的准确信息

•要教授公众有关自杀和自杀预防的相关知识,而不传播自杀相关的流言

•要报道如何应对生活压力或者自杀想法,以及如何获得帮助

•要特别谨慎小心报道名人自杀

•要谨慎采访自杀者家人或者朋友

•要意识到媒体工作人员自身可能会受到所报道的自杀事件的影响


六不要:
•不要将有关自杀的报道放在显著的位置,也不要过度重复这样的报道

•不要使用煽情或者将自杀正常化的语言,也不要将自杀描述为个体面对问题时一种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不要详细描述自杀所使用的方法

•不要提供关于自杀地点/位置的详细信息

•不要使用耸人听闻的新闻题目

•不要使用照片、现场录像或社交媒体的链接




媒体报道影响自杀行为的科学证据



媒体的不规范报道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100 多个研究探索了模仿性自杀(比如,有些自杀行为与媒体对单个或者多个自杀案例的报道直接相关)。对这些研究的系统综述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对自杀案例的不规范报道会导致随后更多的自杀行为。这些综述也认为,模仿性自杀行为在一些情形下更容易出现。特别是,重复报道和影响大/重点探讨的自杀案例与模仿性自杀行为的关联最强烈。如果报道的自杀者是名人且被读者或目击者所尊重的人,那么有关自杀的报道对随后自杀的影响则更大。

特定的人群(如年轻人,有精神疾病的人,有自杀未遂史的人或者亲友自杀死亡的人)更容易出现模仿性自杀行为。当自杀者与读者或者目击者的特征在某些方面类似的时候,以及读者或目击者认同自杀者时,出现模仿性自杀行为的风险是最大的。此外,所报道的自杀案例的内容也对模仿性自杀起着重要作用:确认或者重复宣扬有关自杀的流言或者详细介绍自杀所采用的特定的方法更 容易导致模仿性自杀。然而,根据媒体报道指南写出的有关自杀的报道则可以有效帮助预防自杀,并且不会进一步诱导更多的自杀行为。



媒体报道的积极影响



尽管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的研究都聚焦于媒体不规范报道对自杀行为的不良影响,但近些年越来越多的研究探讨了负责任的媒体报道对预防自杀的潜在的积极影响。媒体对一些人处在负性环境中仍采用积极的建设性的策略应对他们的自杀想法的一些报道,与自杀行为的减少显著相关。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描述如何应对自杀意念的教育性媒体报道也许能够帮助减少自杀行为。



负责任的报道



提供可以到哪里寻求帮助的准确信息



媒体报道在描述所有自杀案例之后都应该提供支持资源的信息。这些特定的资源应该包括自杀预防中心、危机热线和其他的健康和福利的专业机构和自助团体。所提供的关于可以到那里寻求帮助的信息应该尽可能包括可提供7 天的高质量服务的社区内的机构。这些支持资源应该为处于痛苦或将自杀视为解决问题途径的人提供获得帮助的方法。报道中列出来的支持资源的地址或者联系信息一定要定期检查,以确保这些信息是准确的。然而,提供过多的潜在资源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应该只提供有限的资源信息(比如,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网站)。




教育公众有关自杀和自杀预防的事实,不传播流言



人们对自杀有许多误解。研究显示,媒体报道若重复出现有关自杀的流言则很容易诱发自杀行为。研究也显示在媒体报道中既有流言也有事实的情况下,公众倾向于记住流言。因此媒体要优先报道有关自杀的事实。在讨论自杀的时候,除了仔细探讨自杀的真实信息以外,报道如何预防自杀,阐述处于自杀危险中的人应该寻求帮助,以及说明如何获得相应帮助也往往有助于在实践中预防自杀。



报道如何应付生活中的压力或者自杀想法,和如何获得帮助



描述一个人成功应对负性境遇和自杀的故事可能会帮助其他处于生活困境中的人采用类似的积极应对策略。要鼓励在新闻报道中整合一些在面临似乎难以应付的困难时如何获取帮助的教育性材料。这些报道通常重点介绍其他人战胜自杀想法所采用的特定方法,并强调一个人想实施自杀的时候能够做什么来获得帮助。



当报道名人自杀的时候要特别小心



名人自杀被认为是有新闻价值的,且媒体人认为报道名人的自杀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然而,对名人自杀的报道却特别容易引发易感人群的模仿性自杀行为。

美化名人的死亡可能不经意传递出社会赞赏自杀行为的信号,从而促使他人的自杀行为。

因此,当报道名人自杀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对名人自杀的报道切记不应该给自杀带上光环或者详细描述自杀方法。报道的重点应该是名人们的一生,比如他或她对社会做出了什么贡献,以及他们的死亡给他人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而非自杀行为的细节或者简单解释为什么会自杀。

此外,当不能即刻获得死亡原因时,报道名人自杀的时候也应该要小心。媒体报道关于名人可能是自杀死亡的猜测是错误的。应该要等死亡原因明确,以及认真探究过当时的具体情形后,再给予准确报道。如上所言,所有报道都应该包括能为处于或者可能由于名人自杀面临痛苦或者自杀危险的人提供支持资源的相关内容。


当采访居丧亲友时要小心



自杀者亲友的观点可能是让大众学习有关自杀的真实信息的非常有价值的资源。然而,在收集这些信息,并将其融入自杀相关的媒体报道中的时候,要考虑许多关键的因素。当采访涉及可能处于心理危机中的自杀者的亲友和其他居丧的人时需要特别小心。不能草率做出采访自杀居丧者的决定。尊重他们的隐私比写一个戏剧性的故事更重要。

即使实际的丧失发生在很久之前,务必记住,与居丧者谈论自杀相关的既往经历可能会引起他们痛苦的回忆和情绪。自愿告诉媒体自杀者相关信息的居丧者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众多隐私被广泛地传播,这些也许会给他们带来潜在的不良后果。因此要提前与他们沟通这些可能性,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他们的隐私。可能的话,应该在报道发表之前给居丧者看一下包含了他们个人信息的报道,这样可以在公开发表前纠正报道中的某些信息或者做一些其他方面的更改。




认识到媒体从业人员自己可能会受到自杀报道的影响



准备自杀相关的报道材料的过程可能会引起媒体从业人员自身经历的共鸣。这种影响可能发生在所有情形之中,但在小范围的、联结紧密的社区里,由于媒体从业人员与当地会有较强的联结,影响可能尤为大。媒体机构有责任确保对从业人员提供必要支持,比如给予倾诉的机会和给予督导。个体的媒体从业人员如果感到负面影响,要毫不犹豫地去寻求帮助。



不要将有关自杀的报道放在显著位置,也不要一直重复这类报道



将自杀的报道置于突出的位置和重复报道自杀案例比巧妙的表述更容易导致随后的自杀行为。报纸报道自杀最好应该将新闻至于内页,且在页面底部,而不要放在报纸首页或在内页的最上面的位置。同样,广播有关自杀的新闻应该放在电视新闻的第二或者第三个休息时段,此外将广播或者在线播放的顺序放在后面,而不要置于头条。重复该自杀事件或者更新事件信息的时候要格外小心。



不要使用将自杀敏感化或者将自杀正常化的语言,或者将自杀视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方法



要避免使用将自杀敏感化的言语。比如使用“增加自杀率”而非“自杀的流行”。当报道自杀案例的时候,要传递出自杀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要讲述自杀的危险因素,并教授如何预防自杀,这样有助于教育公众预防自杀的重要性。


一定要避免发布误导公众有关自杀的信息或者使用将自杀正常化的语言,另外也要避免对自杀行为进行简单化的归因。如果自杀统计数字有明显改变,应该进行验证,因为这些数字可能只是暂时的波动,而不一定是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增加或者降低。在特定情境外使用“自杀”的词语,比如“政治自杀”,可能会使公众对其严重性不敏感。“不成功的自杀”或者“成功的自杀”这样的用语会传递出一种死亡是理想的结果的讯息,因此不应该使用这样的用语。使用替代性术语“非致命性自杀行为”则更加准确,不易引起误解。“执行自杀”意味着犯罪(自杀在某些国家仍是一个犯罪行为),会增加对亲友自杀的个体的不必要的歧视。最好说“自杀死亡”或“夺走了他/她的生命”。



不要清楚地描述自杀所使用的方法



应该避免详细描述和/或讨论自杀所采用的方法,因为这会增加易感人群模仿自杀行为的可能性。比如在报道过量服药而自杀死亡的时候,不能详细报道药物牌子/名字、使用量或者药物的联合使用,或者如何获得的药等信息。


当自杀方法少见或者不寻常,报道的时候也要特别注意。使用不常见的方法自杀可能使死亡更加有新闻价值,但报道自杀方法可能会激发其他人使用该方法。新的方法很容易就会通过媒体报道而传播出去,这种影响会通过社交媒体而扩大。



不要提供有关自杀地方/位置的详细信息



有时候媒体报道的自杀位置可能会成为“自杀圣地”,比如,一座桥、一幢高楼、一个山崖、火车站或者十字路口等。媒体从业人员一定要注意不要特别报道自杀的地点,比如使用追求轰动效应的语言描述事发地点或者过度描述在某个地方发生了多少起自杀事件。同样也要注意,对出现在教育机构或者特定机构,尤其是那些易感人群的机构(比如监狱和精神病院)的自杀死亡或者自杀未遂进行报道的时候,必须要非常小心。


不要使用耸人听闻的标题



标题的目的是尽可能使用较少的词来吸引读者的关注,但切记不要使用耸人听闻的词语。



不要使用照片、未经剪辑的视频录像或者电子媒体链接



不应该使用自杀现场的照片、未经剪辑的视频录像或社交媒体链接,特别是有关自杀地点或者方法的具体信息的资料。此外,在使用自杀死亡者照片的时候要特别小心。如果使用了图片,要首先征得死者家人的同意方可。这些图片不应放在显著的位置,也不应该美化自杀的个体或者自杀行为。研究表明与自杀行为相关的图片会被易感的读者在处于个人危机等负性情况下激活,并可能促发他们的自杀行为。文字编辑者与图片处理师之间要相互配合,因为负责文字的编辑有时候不对图片的使用负责。自杀死亡者的自杀笔记、遗书、社交媒体帖子、电子邮件等信息不应该公开。




可靠信息来源



媒体报道自杀的时候,要使用有可靠来源的自杀统计数据和自杀相关的其他信息。许多国家的政府统计部门会提供年自杀率的相关数据,通常会包含不同年龄段和性别的自杀率。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家向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包括自杀在内的死亡数据 (http://www.who.int/healthinfo/mortality_data/en/)。这些数据和统计指标应该被认真和准确解读。


媒体从业人员在准备自杀报道的时候,应该向当地自杀预防领域专家寻求相关建议。这些专家能够帮助解读有关自杀的数据,确保有关自杀的报道能避免模仿性自杀行为的增加,驳斥有关自杀行为的流言,提供有用的信息来识别和帮助正在考虑结束生命的人。

注意:不要随意比较各国的自杀率。各国有不同的法律以及登记报告自杀的程序可能导致数据不一致。



文中资料来源于世界卫生组织

由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翻译

主编:刘娟

编辑:马玉珂

校对:李媛 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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